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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八千人列低調通緝 陳玉峰被捕真相

「佔領中環」秘書處義工陳玉峰,因為涉及兩年前七一遊行後非法集會,上周被警方拘捕及起訴,她高調聲稱受到政治迫害,質疑當局在相隔近兩年才拘控她,是為了打壓「佔中」運動,引發外界熱烈評論。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強調,警方的拘捕行動絕無任何政治考慮,負責案件人員在拘捕陳之前,亦完全不知她剛加入「佔中」義工隊。

本刊深入追查,全方位披露警方在過去二十二個月,由調查、接獲律政司檢控指示、決定「低調通緝」陳玉峰、以及部署拘捕行動的來龍去脈。原來本港現時有一萬六千多人,正被法庭或警方等執法部門通緝,但當中超過一半與陳玉峰一樣,因所涉罪行輕微,可以繼續自由出入境。

此外,本刊亦揭開陳玉峰如何走上社運之路,基層出身的她早在名校讀書時已投稿論政,近年更參與不同社運的幕後工作。

陳玉峰質疑,自己被拘控與曾採訪「佔領中環」倡議人戴耀廷及當上秘書處義工有關。

五月八日下午,警方在中環畢打街街頭拘捕陳玉峰,將她帶署後,即以違反《公安條例》落案起訴她在一一年七月一日「參與及協助組織非法集會」兩罪,案件於五月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後,押後至六月七日再訊,陳玉峰獲准以一千元保釋,但必須繼續留住其位於鴨脷洲的原有居所。

與陳被控相同罪名的還有八人,分別是梁國雄、張錦雄、周諾恆、梁穎禮、洪曉嫻、岑子杰,以及兩名中大碩士生陳倩玉和柯蓓茵。八人的案件早在去年九月審結,前六人罪成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餘下兩人在同意案情下獲撤銷控罪,但要簽保一千元及守行為一年,期間不得違反公安條例。

一一年七一遊行過後,一批示威人士拒絕離開,並在中銀大廈對開馬路靜坐抗議,將中環交通癱瘓,警方最終要採取清場行動。

同案另有以黃毓民及陳偉業為首的十名被告,被控以不同罪名而分案處理,案件也在四月審結,本周四(五月十六日)量刑。

「如果拘捕及檢控陳玉峰的背後是有政治考慮,那麼香港警察比水晶球還要厲害,可以在二十二個月之前,預知她會做『佔中』義工。」一名資深高級警官向本刊強調,警方在處理陳玉峰事件中,完全按正常程序辦事。相反陳一直表現不合作,才會令事件拖延接近兩年,成為同案合共十九名被告中,最後一個提上法庭。

曾偉雄強調,警方拘控陳玉峰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與陳玉峰同案的其中四男一女,去年九月被法庭判罰款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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