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五向立法會公開逾百頁內部文件,證實梁振英在十年前的西九龍填海概念規劃比賽中,先漏報與馬來西亞建築師楊經文的參賽隊伍有關連,以及自己是戴德梁行股東兼董事,然後在投票期間偏幫楊經文的作品,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利益衝突的指控證據確鑿。
不過,梁旋即召開記者會逐點反駁,但只要詳細翻閱政府文件,便可踢爆梁振英的五大詭辯。
詭辯一 如偏幫某一作品,沒可能缺席選出入圍作品的第一輪投票
根據政府公開的梁振英投票紀錄,當年評審團十名成員就比賽冠軍、亞軍和三名優異獎,進行了六輪投票和一次討論,梁五次都投給楊經文的作品。
文件指出,梁雖然缺席○二年二月廿六日的第一輪投票,但他在前一天的作品檢視環節已揀選出十八個作品,其中七個(包括楊經文作品)獲其他評審支持,因此各多獲一票,所以實際上梁是間接投了票給楊經文作品。
詭辯二 評選亞軍作品時,無投給楊經文的作品
政府文件披露梁振英在第六輪投票時,的確是投給另一作品,但事實上評選亞軍早在第四回合開始,但該次評審並沒投票;梁在第五回合、即第一次投選亞軍時,仍選了楊經文作品。
至第六回合,只剩下三個作品選出亞軍時,九名評審包括梁振英,都投給前高官廖本懷長子廖宜康的作品。出現如此一面倒結果,相信是該作品在評審之前的討論中已突圍而出,由於投票是記名進行,有人可能在明知楊經文作品勝出無望下,才改投大熱門作品。
民主黨議員張文光批評,梁振英的辯解已到了強詞奪理的地步,「投五次給同一間公司已經好勁,如果五輪都還不夠,是否要全部六票先等於叫偏幫?」
詭辯三 事前不知道戴德梁行向楊經文參賽隊伍提供地價資料,亦不清楚戴德梁行被列作物業顧問
政府未公開有關文件前,梁振英一直否認戴德梁行是楊經文的參賽隊伍成員,但根據楊經文團隊的參賽表格,明確將戴德梁行列作物業顧問(楊經文建築師樓的網頁現在仍有西九參賽的資料,不過就「識做」地獨欠物業顧問一欄),更填上戴德梁行四名高級職員名字,包括一名執行董事、一名董事及兩名經理。參賽表格亦有列明每間參賽成員的公司資料,在有關戴德梁行的簡介中,更針對性地推銷公司曾參與多個西鐵物業發展,包括屯門、朗屏及天水圍站;戴德梁行更是發展「沙中線」顧問之一。
「特別提到這些往績,明顯與西九比賽要求參賽作品必須顧及附近的機鐵站和西鐵站等交通網絡,並連貫四周的商業和住宅設施有關,這些絕不是隨便抄出來的資料。」知情人士說。
再者,戴德梁行有多名高層參與,很難相信他們竟沒向主席梁振英匯報,而梁申報利益前亦無向高層同事查問清楚,與他平日做事嚴謹的作風不符。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說,政府基於公眾利益才公開西九比賽資料。
詭辯四 我是戴德梁行主席眾所周知,利益申報表填上自己不是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以為是指參賽公司
根據政府公開梁振英的利益申報表顯示,他清楚選了「我不是任何公司的董事或主要股東」一項。
就着連環漏報,梁振英都有不同辯解,他最新的說法是「以為是與參賽公司有連繫才須申報」,但若他所說屬實的話,理應選擇另一項「我擔任董事或主要股東的公司沒有參加比賽」。梁振英最終選擇前者而刪去後者,更有隱瞞之嫌,與其辯解可謂自相矛盾。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假設梁刻意隱瞞董事的身份,以便楊經文的作品不被取消資格,「有可能是蓄意虛假申報,已經是嚴重刑事罪行,政府應考慮是否展開刑事調查。」
詭辯五 西九比賽並非把項目發展權判給勝出的參賽者,因此不涉及重大利益
梁振英上周召開記者會解畫,甫開腔便煞有介事指西九比賽的勝出者並不代表取得工程合約,以圖淡化「西九門」的嚴重性。
不過,本刊翻查當年的比賽資料文件,雖列明比賽與西九最終發展權並無關係,但「比賽得獎者會自動取得加入遴選小組候選顧問名單的資格,可參與競投規劃總綱的工作」,而且「比賽得獎者會獲邀競投與規劃區有關的發展」,證明得獎者可在日後西九發展中有一定角色,當時更有說法指「得西九,得天下」,可見梁的說法不符事實。有建築界人士更坦言,參加類似的比賽無非是為了將來取得有關工程合約而鋪路。
梁振英在政府公開西九比賽文件當日,旋即召開記者會反駁指控,但愈辯解愈多破綻,個人誠信瀕臨破產。
立會跟進手尾長
綜觀政府今次公開的文件,梁振英在「西九門」涉嫌利益衝突相當明顯。知情人士透露,整件事的轉捩點,在於評審團成員在○二年二月才被要求作利益申報。
「政府○一年二月已委任梁振英等十名評審,同年九月底比賽截止,當時都無話評審團要申報利益。直至○一年底,比賽專業顧問Bill Lacy向政府提出,技術評估委員會及評審團成員都要填利益申報表,這才出現漏報利益等問題,為何會這樣,相信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知情人士說。
不過,單憑梁振英的投票紀錄,已顯示事件不尋常,誠信瀕臨破產。立法會多名議員都認為,梁振英的解釋非常牽強,內務委員會一致通過本周三提出決議案,成立專責委員會並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徹查事件,梁振英或被傳召到立法會作供,看來他有排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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